最高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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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为埃森兰普通司法终审机关,承担重大法律争议、法律适用统一、死刑核准及其他明确法定程序。普通法院组织为基层、中级、最高三级,组织层级不等于所有案件必经三审。

基层一审案件通常由中级法院二审;中级法院依法一审的案件,向最高法院提出法定第二审上诉不以许可为前提。已完成两审的普通案件仅依法进入许可法律上诉、再审或特别复核。行政、选举、劳动、社会保障及反恐可设专门审判庭。

法官依司法法及国家部门组织法的专业推荐、独立保障和回避程序任职,不作为国安委行政决策表决者。“国家法院”为旧称,现行法律统一指最高法院,具体案件仍按法定管辖分配。